栏目:家属随迁 人气:0 日期:2023-02-23
免费提供最新落户政策及一对一落户方案
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咨询
(深圳市高级人才家属户籍迁入深户办理(五篇模版))
深圳市高级人才家属户籍迁入深户办理
深圳市高级人才家属户籍迁入深户办理
服务对象
户口需要迁入深圳的,属经本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条件的我市户籍人员的配偶。
受理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
1、被投靠人属经本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条件人员;
2、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迁户条件;
3、经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本市迁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申请人需先行携带相关资料到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相关计生信息通过深圳市政务资源交换平台流转到我局,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4、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子女须一并申请。
5、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符合以上全部条件,并同时符合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户口未迁入高校集体户)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成年子女可一并申请成年子女随迁。符合以上全部条件,并同时符合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无配偶成年子女可一并申请成年子女随迁。
申请材料
1、加盖学校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学籍登记表》或《在校证明》,注明校办电话和联系人姓名。随迁成年子女本人书写的未婚未育声明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2、县级以上残联签发的
一、二级《残疾证》或本市残联签发的残疾等级鉴定证明;当事人的未婚及无子女(含收养子女)声明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3、随迁子女身份证和户口簿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4、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非必备材料,真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5、有翻译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书中文翻译件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6、《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收取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7、抚养权变更公证书或法院抚养权变更判决(调解)书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8、《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收取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9、申请人的身份证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10、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11、被投靠人身份证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12、被投靠人户口簿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13、婚姻法律文书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14、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15、广东省人事厅或市人力资源部门签发的高级(一级)技师证书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16、广东省人事厅或市人力资源部门签发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17、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
原件真实合法的,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存档。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18、随迁子女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收养子女属生父母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或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还需提供收养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收养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填报须知材料真实合法。
受理标准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
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审核审批
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
审批进度、补正材料通知、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告知,请及时关注“深圳公安”进行查询;
调查阶段需申请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现场核验材料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被投靠人户籍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办理。核验通过的,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广东省内居民已实施户籍迁移一站式办理,核验通过的,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不需返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待收到入户短信通知后,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4、办理落户手续
申请人在《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内,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并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携带申请人身份证、被投靠人户口簿、结婚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二代证标准照片一张等材料(申请人现学历与原户口簿登记学历不一致的,提供学历证明材料),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直接前往户籍户政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受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
对予已受理的申请,受理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验。
4.办理结果
对审查合格的申请,在审批结束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结果样本
深圳市随军家属户籍迁入深户办理
深圳市随军家属户籍迁入深户办理
服务对象
具备驻深部队随军条件的军官人员的配偶、子女。
受理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
1、被投靠人是驻深部队军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批准;
2、申请人不属于在职干部、职工;
3、经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本市迁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申请人需先行携带相关资料到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相关计生信息通过深圳市政务资源交换平台流转到我局,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4、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须一并申请。
5、申请人的成年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随同申请人一并申请: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高中以下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成年子女;
2)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无配偶成年子女;
3)本省生源(户口仍随本省户口的父或母)的高校在读未婚未育成年子女(不受年龄及在读院校所在地限制)。
6、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申请材料
1、申请人、随迁子女身份证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2、申请人、随迁子女户口簿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3、被投靠人户口簿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4、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5、婚姻法律文书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6、干部家属随军批准书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7、干部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8、《出生医学证明》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9、遇有下列情形,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随迁子女属生父母未登记为合法夫妻关系的非婚生子女的额,该非婚生子女生父或生母一方申请人(被投靠人)需填写《非婚生育在男女情况声明》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收取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10、遇有下列情形,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随迁子女属国外出生的,还需提供有翻译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书中文翻译件。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11、遇有下列情形,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随迁子女抚养权发生变更的,提供抚养权变更公证书或法院抚养权变更判决(调解)书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12、随迁子女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收养子女属生父母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或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还需提供收养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13、被投靠人军官证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14、随军家属必须迁入驻地部队集体户,提供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卡首页复印件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填报须知材料真实合法。受理标准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
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审核审批
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
审批进度、补正材料通知、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告知,请及时关注“深圳公安”进行查询;
调查阶段需申请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现场核验材料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办理。核验通过的,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4、办理落户手续
申请人在《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内,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并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携带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二代证标准照片一张等材料
(申请人现学历与原户口簿登记学历不一致的,提供学历证明材料),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上预约,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户籍户政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受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
对予已受理的申请,受理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验。
4.办理结果
对审查合格的申请,在审批结束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结果样本
深圳市投资纳税户籍迁入深户办理
深圳市投资纳税户籍迁入深户办理
服务对象
具备我市投资纳税户籍迁入条件的人员。
受理条件
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身份条件和纳税条件:
1、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24万元以上,在深圳合法就业的个人;
4、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内缴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以内在同一企业,且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同时满足年龄不超过50周岁,超过纳税额规定1倍以上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且不属在编干部、职工,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个人就业的提供受理日起最近连续三年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原件真实合法的,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存档。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2、申请人、随迁子女身份证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3、申请人、随迁子女户口簿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4、《出生医学证明》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5、入户地选择及依据材料:
①配偶家庭户。所需材料:配偶户口簿、身份证。配偶属挂靠人员的,还需提供《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
②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挂靠亲友家庭户。所需材料:本人房产立户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标准地址单,在亲友合法房产立户的还需提供《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挂靠家庭户的提供户主户口簿、《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
③本人单位集体户或配偶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或户内任一成员身份证号码、夫妻双方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迁入配偶单位集体户的还需提供本人单位未开立集体户的书面说明、配偶单位同意接收入户证明。
④派出所代管户。无以上入户地选择条件的,迁入代管户。所需材料:夫妻双方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用人单位未开立集体户(不接收迁入)的书面说明或市(区)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迁出市外(被注销、撤销)证明。
原件真实合法的,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存档。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6、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3年纳税证明(申请人出资比例变更的,纳税证明分变更前、后比例提供)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提交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7、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包括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变更信息(公司历次变更列表及近三年涉及公司法人、股东、投资人、股权变更事项的详细信息)。个人就业者除外。
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用A4纸竖向复印,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
填报须知
材料真实合法。
受理标准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
关注“深圳公安”,实名注册后,点击“民生警务”,在“户籍迁入”业务中选择“投资纳税迁户”,根据系统提示填报申请信息及上传材料图片信息。
2、预审核
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
补正材料、办理通知等信息将通过推送,“个人中心”可查询审批进度、在办业务、待正业务,请牢记登陆密码并及时关注。
调查阶段需申请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核验材料,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预审核通过的申请(微信推送信息知会申请人),本人须持申请材料原件及A4纸竖向复印件到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准入科核验证件材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交验原件,属专为本次申报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取原件);
证件材料核验无误的,给予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广东省户籍居民户籍迁入一站式办理,免予签发),袋封申请材料复印件交申请人签领。
4、办理户口迁出,预约登记入户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原籍签发的《户口迁移证》、袋封申请材料、身份证、申办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及相片一张(16周岁以上人员必须同时申领二代身份证)等相关材料,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登记入户(其中入户地选择在亲友房产落户或挂靠亲友家庭户的申请人须业主或户主一同前往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前往深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户政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受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
对予已受理的申请,受理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验。
4.办理结果
对审查合格的申请,在审批结束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结果样本
2018年深圳夫妻随迁入户深户办理流程
深圳市已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夫妻投靠由“夫妻分居满三周年”调整为“夫妻分居满两周年。以下是2018年深圳夫妻随迁入户深户办理流程。
2018年深圳夫妻随迁入户深户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
成年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携带入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被投靠人户籍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提出随迁申请并现场摄像,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
(1)被投靠人户口属宝安、龙岗两区和龙华新区的,到户籍地派出所;
(2)户口属龙岗区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水径派出所的到布吉户政中心)
二、公安机关审核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根据市政府每年下达的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按申请类别、受理时间先后顺序审批(如当年计划执行完毕,顺延至下一办理)。如无调查事由,正常政策性随迁申请材料从受理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审结。
三、到拟入户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申请人、未成年申请人的法定监护人接到通知后持受理回执、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到指定机关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四、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证》
在《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内(40天内有效)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内居民已实施户籍迁移一站式办理,户籍迁入信息经审核通过后依托系统实现数据流转,申请人不需返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届时请按短信通知直接前往我市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登记)
五、到拟入户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申请人、未成年申请人的法定监护人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准予迁入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办理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一张二代证标准照片等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并现场摄像。
成年申请人和16周岁以上未成年申请人入户须本人办理,居民身份证须一并申请。随迁收养子女、双胞胎子女的,该16岁以下未成年人需到场摄像。提供《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的,该户户主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到场确认;
六、申请人提供的入户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
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2年内不予受理入户申请;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由受理单位所属分局依法处理。
2018年深圳父母投靠随迁入户深户办理流程
深圳市已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老人投靠由“申请人身边无子女”调整为“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迁入深圳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同时取消身边是否有子女的限制条件。以下是2018年深圳父母投靠随迁入户深户办理流程。
2018年深圳父母投靠随迁入户深户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
被投靠人(携带入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被投靠人户籍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提出随迁申请并现场摄像,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
被投靠人户口属宝安、龙岗两区和龙华新区的,到户籍地派出所;户口属龙岗区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水径派出所的到布吉户政中心)
二、公安机关审批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根据市政府每年下达的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按申请类别、受理时间先后顺序审批(如当年计划执行完毕,顺延至下一办理)。如无调查事由,正常政策性随迁申请材料从受理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审结。
三、到拟入户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申请人、未成年申请人的法定监护人接到通知后持受理回执、身份证到指定机关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四、回原籍地迁出户口、办理《户口迁移证》
在《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内(40天内有效)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省内居民已实施户籍迁移一站式办理,户籍迁入信息经审核通过后依托系统实现数据流转,申请人不需返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届时请按短信通知直接前往我市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登记)
五、到拟入户地派出所落户
申请人、未成年申请人的法定监护人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携带身份证、《准予迁入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办理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一张二代证标准照片等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并现场摄像。
成年申请人和16周岁以上未成年申请人入户须本人办理,居民身份证须一并申请。随迁收养子女、双胞胎子女的,该16岁以下未成年人需到场摄像。提供《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的,该户户主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到场确认;
六、申请人提供的入户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
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2年内不予受理入户申请;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由受理单位所属分局依法处理。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