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人才引进 人气:0 日期: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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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引进人才简章(1281人))
2021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引进人才简章(第三批)
根据工作需要,2021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计划引进1281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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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进岗位
具体详见《2021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引进人才岗位设置公告表(第三批)》(附件1,以下简称《公告表》)。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应、历届毕业生,部分岗位学历放宽至大专(详见《公告表》),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三)本科及大专毕业生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1月19日至2003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19日至2003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
(四)教师岗位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且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正式上岗任教后1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中等职业院校教师岗位的,须在正式上岗任教后2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专业要求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21年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院校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六)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引进范围: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二)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入闱体检程序的。
(三)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四)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六)2018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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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进程序
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人事考试专栏和普通高等学校网站发布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系统或邮箱报名(详见《公告表》)。邮箱报名应填写《2021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4),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院校+专业+学历)。
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10:30-11月28日18:30。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核测试
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测试。考核测试具体方式及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主确定,达成聘用意向的,签订就业协议。
(四)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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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待遇
工资:国家规定工资+津补贴+年终奖金。
生活补贴:按照硕士2.5万元、博士3.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人才补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照硕士400元/月、博士10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贴。
住房补贴:引进后在我市落户并首次购房的,按照硕士10万元、博士3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住宿保障:免费为非乌鲁木齐户籍的提供人才公寓。
其他:到岗后,用人单位报销首次进疆交通费;享受地方政府的其他优惠政策。
五、咨询、监督方式(工作日10:30-19:00)
详见《公告表》
附件:
1.202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引进人才岗位设置公告表(第三批).xls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
3.2021年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院校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4.2021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引进人才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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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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