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日期: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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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小一学位申请所需材料-深圳户籍)
一、申请学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凡年满六周岁(200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二、了解自己居住地在哪个小学的学区
居住在宝安城区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根据“宝安教育在线”(基础教育科网页、学校公示栏公布的《宝安城区2008年小学学区划分图》和报纸媒体公布的《宝安城区2008年小学招生范围》,查询居住地属于哪个小学的学区。各街道适龄儿童家长可咨询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联系电话详见基础教育科网页《宝安区招生联系电话》)。
(点击进入:08宝安小学学区划分图08年宝安城区小一学位申请学校范围宝安各街道教育办地址及电话)
三、4月4日-4月17日,在网上申请学位
宝安城区的适龄儿童家长可登陆宝安教育招生网址:点击新生预报名,从网上报名处进入小一学位申请,凭儿童的身份证号(可见《户口本》)进入,填写儿童信息(详见《宝安区2008年小一学位网上申请流程图》),确认信息无误后,打印《宝安区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部分没有上网条件的家长可在儿童就读的幼儿园上网申请,也可在4月12日(周六)上午9:30—11:30到居住地所属的小学电脑室上网申请、打印表格。
网上申请学位的先后,只是为了方便学校工作统计和资料验核,与能否录取没有任何关系.请家长不要集中一个时间填报.
四、4月18—20日,到小学验核材料
1.宝安城区的适龄儿童家长携带入学资料原件、复印件以及《宝安区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到已在网上申请学位的小学验核资料。(链接:08年宝安区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2.入学资料合格的,学校将给家长出具《宝安区2008年小一学位申请验核材料回执》。
3.入学材料不真实或不齐全的,学校将在《宝安区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上标注原因,家长在5月8—10日内补齐补验材料。提供虚假材料和逾期不申请的,不保证就近入学。
4.各街道适龄儿童家长带齐资料到所在学区学校申请学位。
五、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资料(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并按下列顺序)
深圳户籍---入学条件
凡年满六周岁(200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
提交材料
1.《宝安区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相关说明:
打印《宝安区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学生家长在网上申请学位后,即可打印填写好的《宝安区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若无法打印的,可在4月12日(周六)上午9:30—11:30到网上申请的小学打印。
2.户口本
相关说明:父、母和儿童三方户口本
3.儿童出生证
4.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等),或现居住地街道租赁管理所出具的在本学区租房一年或以上的合同等材料
相关说明:
①有效房产证证明:是适龄儿童监护人的户籍与其祖父、祖母、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房子产权份额且占50%以上,按“自有房”类填写;不在同一户口本,但能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按“租房”类填写,可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
②租房合同:由现居住地街道租赁管理所出具在本学区租房一年或以上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管理所开具的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发票为“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租期:2007年8月31日跨越2008年8月31日)。
③《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必须是儿童法定监护人的。
④写字楼或商铺,不作为学位申请的房产资料;购买未经国土规划等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修建的集资房(见证房产)、自建房等违章建筑,学校不予认可。
⑤在学区内的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者,应提供单位购买或租用此房的合法《房产证》或购(租)房合同(如是租房合同必须是租赁管理所出具的合同),同时提供单位分房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缴纳水电费的证明,按“租房”类填写。
⑥在学区内的公司或工厂居住者,应提供公司或工厂购买或租用此房的合法《房产证》或购(租)房合同(如是租房合同必须是租赁管理所出具的合同),同时提供公司或工厂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缴纳水电费的证明,按“租房”类填写。
5.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子女还应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已处理完毕的证明材料(含财政部门开具的缴纳罚款的发票原件)
相关说明:
①必须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如何办理,请家长直接咨询街道计划生育科,学校不负责解释。
②独生子女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学校查验后收取复印件。
③深圳户籍人员: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女方)、一寸近期彩照先到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科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属查环查孕对象的需交查环查孕单),已办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要到街道计生科查验该证。学校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后,收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离异人员亦需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包括男方。
④适龄儿童为深户,父母是市外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计划生育证明》。
录取:学校根据验核材料情况审核录取。教育局、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招生部门复核后,按照同等条件下,“深圳户籍优先,独生子女优先”等原则,采用电脑排序录取。
调整:若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街道教育办统一调整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
六、记住下列五个重要时间
1.网上申请学位(城区小学)
4月4日—4月17日
2.到学校申请、验核材料
4月18—20日(共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3.到学校补验材料
5月8-10日(共三天)(下午3:00---5:00)
4.公布录取名单
6月11日下午3时(在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
5.新生到小学注册:
6月12—16日(具体时间由学校公布)
七、温馨提醒
1.4月21日以后购房的,有学位的学校可按规定继续接收申请;若学位已满,按《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插班工作管理的通知》接受登记、办理手续,不保证就近入学。
2.在所属学区已申请了学位,且入学资料真实齐全,若该学校学位特别紧张,不一定都能保证就近入学,也不保证被公办学校录取。
3.请家长尽量不要到学位特别紧张的学区内购买二手楼或临时买房、租房,或临时将户口挂靠,因学位原因,此类学生很有可能被安排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
4.我区有国有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共96所,学校地址和招生联系电话见民办教育网页,接受学位申请时间为4月18日至8月30日,其入学资料与公办学校要求相同,收费与公办学校不同,家长可提前咨询。
5.属深圳户籍的盲、聋哑、智障适龄儿童,若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应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直接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报名。(地址:布吉镇宝丽路,电话:,转3122,3123)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办学校将谢绝您的申请
1.凡提供虚假材料且经查实者。
2.无特殊情况(“特殊情况”是指因公、因病且能提供相关原始凭证)不按时申请学位者。
3.在公办学校重复申请学位者。
4.已被学校录取,无故不按时报名注册,校方又通过电话和在校门口通告催促,三天内仍不报名注册者,校方可不保留其学位。
5.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和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小学招生报名。如经查实,学校可不提供学位。
九、体检
新生应在6月10日前到本市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必查项目:肝功)和预防接种,学校不得指定体检医院。新生须携带《体检表》和《预防接种证》到学校注册。如有传染病,学校暂不安排入学,待治愈后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残疾儿童要求随班就读的,请提供本市公立医院的相关证明和意见。
十、咨询、投诉、监督、地址
对学校招生工作有意见可向学校负责人反映。若学校的解释或解决办法仍无法让您满意时,可持《宝安区招生工作申诉表》(可向学校报名处索取,也可在“宝安区教育在线”网站基础教育科网页上下载)和《宝安区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向宝安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C206室寻求帮助。
招生咨询: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招生最新消息:“宝安教育在线”(基础教育网页
宝安区招生咨询电话:在“基础教育科网站”上查询。
招生监督投诉电话:
城区招生办公室:宝安区宝民一路1号C204和C206(宝城1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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