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日期: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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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迁入户口(深圳宝安区落户政策))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宝安区住建局于2022年7月19日发布《关于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并于7月29日完成认租申请受理工作。
详细信息:2022深圳宝安区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租房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及看房安排
2022深圳宝安区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租房认租资格核查情况
(一)通过审核的认租家庭情况
通过审核的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共1783户,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具体名单: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合格家庭名单.xlsx
(二)未通过审核的认租家庭情况
未通过初审的认租家庭共79户,具体如下:
(1)59户认租家庭的主申请人非宝安区户籍;
(2)2户认租家庭查有已购住房信息;
(3)3户认租家庭查有正在享受政策性租房信息;
(3)15户认租家庭婚姻信息发生变化后未作变更;
具体名单: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不合格家庭名单.xlsx
公示时间和方式
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1日,在以下网站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信息校正
(一)合格认租家庭的户籍审核时点为2022年7月19日,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等其他情况的审核时点为2022年7月29日。申请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交书面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对公示信息无异议。
(二)未纳入公示名单的申请家庭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局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我局复核符合条件的,发布选房名单时一并公示。
(三)如需放弃本次认租,请认租人在公示期内(2022年8月11日18:00前)到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二楼业务办理大厅提交书面放弃认租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按上述要求办理了放弃认租的不计入弃选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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