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大专本科落户 人气:0 日期:2023-02-12
免费提供最新落户政策及一对一落户方案
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咨询
(全日制本科生可直接落户)
政策亮点
●全日制高校本科学历人才可直接办理入户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无障碍入户
●高级技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以无障碍入户
●入户不再需要社保、婚计等证明材料
●将为高层次人才开设“一站式”服务窗口
……
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要畅通人才落户渠道,进一步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建立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落户直通车制度,为中级以上职称人才来惠工作提供方便。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根据2016年11月实施的《惠州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放宽引进人才入户条件的通知》。
市人社局负责人告诉记者,《通知》贯彻落实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零门槛、无障碍、直通车”理念,以做好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高校毕业生“三高”人才为重点,进一步放宽人才准入条件,比如全面放宽了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入户(无年龄、劳动合同、社保条件限制),并简化了人才入户程序和材料,市人社局还将设立人才专户,帮助急需落户惠州却又无入户地址可选的各类人才直接落户。“就人才准入条件而言,我市的人才入户宽松度在珠三角乃至全国都有优势。”
45周岁以下全日制专科学历人才可直接入户
针对学历型人才入户,新政全面放宽了全日制高校本科学历人才入户的年龄限制,只对全日制专科学历人才作出了年龄限制(45周岁以下)。而对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只要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可办理入户。
以前本科生入户惠州,要么要求有接收单位,要么要求挂靠亲友家庭户,甚至在社保方面也有一定要求。现在,这些限制条件已全面取消,本科生来惠即可直接入户。
在珠三角其他城市,深圳市入户要求具有全日制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或者具有全日制高校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珠海市入户则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佛山市则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此外,深圳、珠海、佛山等市均未放开对非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的入户门槛。这些城市要么有学历限制,要么有年龄限制,相比之下,惠州的人才落户政策无疑更为宽松。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可无障碍入户
针对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入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以无障碍入户。据悉,我市此次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入户的其他条件限制(比如社保、年龄、接收单位等)全部删除,仅凭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就可以申请办理入户。
记者了解到,我市相当于为以上人员入户开辟了无障碍“绿色通道”,入户宽松度在整个珠三角都是最大的。
除此之外,新政降低了中级技工入户城镇的门槛,还增加了获得各种称号及相关表彰人员入户城镇的机会。
正常情况无需提供社保等证明材料
以前办过入户的人可能体验过这样的窘境:办个社保证明,要花三四天,跑三四趟;办个婚姻及计生证明,要去村里、社区、企业连续盖章,跑个五六趟相当正常……而今,这类事情在惠州将渐渐成为历史。
据悉,《通知》在人才入户提供材料方面均进行了最大程度的简化,只要求提供证明人才类别的基本材料及相关职称证明材料,即可按照相关条件办理入户。而在珠三角其他城市中,深圳、珠海、佛山等市仍需要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劳动合同、人事档案、婚姻及计生证明、体检证明等材料。
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一站式”服务
除了大幅度减少材料,在办理程序方面也将全面简化。其中,高层次人才入户将实行“一站式”受理,申请人将入户相关材料提交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后,由工作人员协助办理或者代为办理相关业务;学历型人才只需到窗口提交相应材料,材料审核现场办理;技能型人才如需要验证职称证书等,也能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同时,我市还将设立人才专户,这也是此次新政的一大亮点。据悉,在此之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买房入户、挂靠亲友、入本人工作单位集体户等,如无以上入户地址,入户将会受到阻碍。不过从新政开始,这将不会成为问题,因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将可申请迁入市人社局专门设立的人才专户。
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相比珠三角其他城市,我市入户新政中材料方面的要求最少,这将极大地便利入户人员,同时也将提高我市办理人才入户的工作效率。同时,我市人才入户新政的推行将极大地简化业务办理程序、缩短业务办理周期、减少入户申请人的来回奔波。
关于高层次人才入户“一站式”服务,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明年惠州人才服务大楼正式投入使用后,将在专区设立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届时,人社部门将会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一口受理、全程代理、一站办结”的保姆式服务。
记者了解到,接下来,我市还计划修改完善人才政策,并推出若干新政,以更大程度、更高质量地吸引人才、服务人才、用好人才。
记者刘炜炜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