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大专本科落户 人气:0 日期: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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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体户口办理办法.docx)
落户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体户口办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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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的,发以加盖“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章的《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的通知》(下简称《通知》),以信函形式邮寄至用人单位所在地;请注意查收。
《通知》格式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学生本人申报户口用;第二联由用人单位寄(送)高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第三联由用人单位留存;第四联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留存。经查询已获批准而长时间未收到《通知》者,可凭单位介绍信到市就业指导中心查询并申请补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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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拿到了通知,接下来就不用着急了~
下面要做的事情是办理报到证:
在毕业离校前已获进沪就业批准的,由学校根据就业协议书和同意进沪就业的《通知》,统一上报就业方案数据,集中办理打印就业报到证,报到证的通知书联(白色联)由学校归入学生档案,报到证联(有色联)待学生毕业离校之前发放给学生本人交与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在毕业生离校后才获进沪就业批准的(已派遣回原籍的作改派处理),办理程序为:
(1)提供学校出具的同意打印报到证的申请表;(凭《通知》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申请)
(2)提供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3)提供同意进沪就业批复件原件
带齐材料去高教中心打印报到证。打印的就业报到证的报到证联(有色联)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通知书联(白色联)送到档案所在部门,归入档案。
这个是件一直要用的东西,原则上原件要交给单位,可是由于今后办理相关手续还需要报到证的复印件,建议留在自己这里,等后续的手续都办妥了再交给单位。或者可以复印几份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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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户口挂在高教中心的话,下面要办的是转移档案。户口挂在高教中心,就要委托高教中心保管档案。凭《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的通知》第二联,到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去,跟那里的老师说你要转档案,老师会给你开两张单子(有可能在办理报到证的时候就会一起开给你):一张是交给学院的转移档案的通知,一张是交给户籍科办户口迁移证的通知。记住你的档案要转移的地址: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海市延安西路900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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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落户流程
(1)凭《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到中心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下载落户所需相关表格及材料,但《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户籍、档案受理凭证》(以下简称《受理凭证》)必须到中心领取。
(3)经查询档案已确定到达者,带好办理落户所需材料到中心办理落户手续(含档案委托手续)。
二、办理落户所需材料
(1)《通知》第一联原件。
(2)完整填写并由委托单位盖章的《人事代理委托书》。委托单位必须与《报到证》和《通知》
上的单位一致,《人事代理委托书》可凭《通知》到中心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下载。
(3)毕业生《报到证》复印件。就业单位应与《通知》上的单位一致,若有不一致处请办理相关更正手续。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上除住址外的各项内容须与《户口迁移证》上一致,若有不一致处须先更正一致后办理。
(5)《户口迁移证》原件,应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落户,并核对姓名、出生年月、民族、身份号码是否填写且准确,迁移证上的籍贯、出生地必须写到县市一级(记得我刚才说有一张单子是给学校户籍科的吗?拿那张单子到户籍科,那里的工作人员会给你开出一张户口迁移证。户籍科的地点就在学校武装部兼派出所那里,别告诉我你不知道)。
(6)身份证专用照片二张(照片可到各公安分局拍摄,照片背面应写上姓名),若需办理身份证须另交身份证照片一张(手续另办)。
(7)已婚者还需附《结婚证》复印件一份。(这条主要针对研究生)
(8)《受理凭证》。《受理凭证》可在备全以上材料后到中心领取并填写,无需单位盖章。
注意:千万别忘记带钱,档案委托高教中心保管,年费为240元;落户在高教中心,年费也为240元,还有手续费忘记多少钱了。不过不多,忘记的话就会很麻烦…………不仅要找银行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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