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大专本科落户 人气:0 日期: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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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要租房、租房要户口,互为前置咋办?洪山区首创大学毕业生“落户安居一事联办”)
湖北日报讯(记者严运涛、通讯员肖满、吴慧蓉)11月18日,应届大学毕业生谈女士来到武汉市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大学毕业生落户安居一事联办”操作流程,向“大学生服务专窗”提交相关材料,当天就拿到了电子准迁证,并通过了大学毕业生租赁房资格审核。
谈女士家住湖北大悟,就读于武汉一所高校,今年应届毕业后想留汉工作,但在解决落户与租房问题上犯了难。谈女士坦言,“武汉市为支持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给予很多优惠政策,但像我这样在武汉既没有固定住所又没有确定工作单位的情况,想寻租大学毕业生租赁房享受补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据悉,谈女士遇到的难题,实际上是办理落户与租房互为前置问题。按照现行政策,办理“大学毕业生租赁房”需要武汉市户口,办理“大学毕业生落户”需要有合法稳定住所。大学毕业生如果在武汉没有住所,则需要先租一处住所作为落户前提,落户后退租再寻租大学毕业生租赁房,造成多头跑和更高的租房成本。办理“大学毕业生落户”和“大学毕业生租赁房”需要跑房管局和公安局两个部门,至少需要跑3次以上。
“当我向洪山区政务中心咨询时,却得到一个意外的惊喜,窗口工作人员告诉我不用先租房子,还能一次性办好,不仅极大简化办事流程,还能帮我节省一笔不小的租房开支。”谈女士高兴地说。
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局设立“大学生服务专窗”,首创大学毕业生“落户安居一事联办”。申请人可预先挑选房源,与租赁房管理机构签订《意向书》;凭《意向书》到“大学生服务专窗”一次性提交落户与租赁房申请,由综合窗口将资料分发公安、房管部门,公安部门凭《意向书》办理落户,并将落户信息发送房管部门,房管部门完成资格审核,大学生与租赁房管理机构签订正式租房合同,后续由房管部门按季发放租房补贴。办理过程中,“大学生服务专窗”全程跟踪服务,将结果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通过流程再造,办理时限从原来最长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通过数据共享,申请材料由改革前的12份压减至改革后的9份,减少25%。
洪山区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没有增加左边法律右边和市场风险的前提下,“落户安居一事联办”有效破解了户口与住所互为前置问题,极大地便利了大学毕业生落户安居。作为“大学之城”,洪山区将推动线下窗口办理向网上办理升级,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武汉专区开辟“大学毕业生落户创业专区”,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进行全程网办,实现不见面审批,让大学生留得顺心、干得安心。
编辑:袁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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