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积分落户 人气:0 日期:2023-02-15
免费提供最新落户政策及一对一落户方案
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咨询
(上海积分落户社保基数)
上海积分落户社保基数
上海积分落户社保基数,想要落户在上海是很难的,落户上海的条件和许多因素都有关系,想要入户上海的人一定要多关注相关信息。社保基数对我们的落户也是有影响的。下面就来看看上海积分落户社保基数的相关信息。
社保基数关系到居住证积分
社保基数积分以上海社会平均工资为基准(上海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社保即1倍社保)
对于新办、续办居住证积分来说,社保基数非常重要。如果不是用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新办、续办积分,社保基数多少关系到积分成败。
1.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小编在以前的'文章提醒过工资申报的事,申报收入是2019年4月份后的个人社保基数!有不少朋友是用大专学历+社保基数让积分达标,如果2019的社保基数低于6266元,社保基数左边加分右边的25分就没有了。
2.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同理,如果2019的社保基数低于7832元,社保基数50分就加不到了。
3.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的,积100分。如果2019的社保基数低于元,社保基数100分就加不到了。
4.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如果2018的社保基数低于元,社保基数120分就加不到了。
在7年居转户政策中,对社保基数是一定要求的,要么最近连续3年社保高于上海社会平均工资2倍、或个税高于同行业中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申办者可不需要职称;要么缴纳2倍以上社保并拥有《中级及以上技能职称》。
那么不符合社保缴纳基数的申办人要如何调整呢?
调整社保方法的三种方式:
1、网上社保调整:通过登录上海社保自助经办平台,直接调整社保缴纳人员的基数,“缴费变更申报”——“缴费基数调整人员”。
*注意:每年只能调整一次,是在每年公布月平均工资之后,上海社保自助经办平台,会开放社保调整入口。
2、网上社保基数调整:需要公司人事在上海社保自助经办平台进行调整,调整当月需要补缴之前的社保差额,例如:10月份调整社保基数则需要补缴4月——9月的社保差额。
注意:属于“硬调”社保的方式,需要补缴的金额相对较多,一般公司不允许这么操作。
3、更换单位调整社保基数:可操作时间是每月5日—26日,要求社保账户由原单位转到新单位,才可以用这种方式进行调整。
*注意:也有人用这种方式进行操作,例如,从原单位将社保转出,当天再将社保转入原单位,直接调整社保基数,这种方式虽然可行,但建议大家不要采用。
上海积分落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此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前述第1、2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前述第4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
【上海积分落户社保基数】相关文章:
国足十二强赛赛程积分榜12-27
循环赛团体赛比赛积分12-28
上海十大鬼宅12-29
上海山姆会员店因销售违规被罚01-05
上海一寿司店因添加金箔被罚12-31
上海迪士尼为5000人凌晨排队事件致歉12-30
上海迪士尼玩偶发售,5000多人凌晨排队购买12-30
上海迪士尼超5000人凌晨3点排队买玩偶12-29
上海迪士尼就5000人排队买玩偶一事道歉12-30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