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积分落户 人气:0 日期: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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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积分落户租房如何备案(成都积分落户租房如何备案过户))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出租人身份证、户籍地证件照信息,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承租人身份证、户籍地证件照信息或者法人资格证、营业执照。
【【左边法律右边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左边法律右边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以下就是关于租房备案需要什么手续问题的解答:1、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2、房东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其中一个人不能到场要写一份委托书,委托另外一人到场办理)3、租房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有几个人出示几个人的证件)4、房屋租赁合同2份,在办理窗口购买,5元一份。办理流程:到房产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该业务,我是前两天才到闵行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房屋租赁合同备案。1、到办事大厅咨询处告诉他要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他们会给一张表格,顺便给你一张排队的号。把相关信息填好后就等叫号。2、叫到号到窗口把表交给办事员,他会叫你交钱买两份合同,交了钱他会把打印好的合同给你,让你和房东在最后一页签名。3、办好后去交钱,80元。4、交了钱回来办事员会打印一张纸告诉你一个星期后过来取证明。
不一样。
申请积分落户是必须提供居住证,居住证可以在居住房屋所在地派出所以租房和自有住房的形式办理成都居住证。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租赁双方当事人除应提交签定的租赁合同外,还应分别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具体租房登记备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出租人应提交的证件:
(1)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2)出租人的身份证明;
(3)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
(4)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
(5)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有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
其中,向境内的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私有居住房屋的,则还应提交公安派出机构核准发给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向境外单位或个人出租非外销批租地块上房屋的,则还应提交市房地局或浦东新区规土局审核同意的《涉外租赁申请表》;出租已抵押房屋的,则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2、承租人应提交的有关证件
(1)境内个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2)本市职工、居民须有所在工作单位或房屋**单位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3)外地来沪民工、临时工,以及其他外地来沪人员,须有本市雇用单位证明或当地乡以上人民政府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单位(包括"三资"企业)需租用私房作居住使用,须有其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属于外地驻沪机构还需本市经济协作办公室同意进驻本市的证明,以及区房管局、县房管所(以下简称区、县房管局(所))同意租赁私房的批准件及工商注册登记证明;
境外人土须提交护照或回乡证明;
外国或港澳地区驻本市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需租用私有房屋,除须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外,还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并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指定的单位代办租赁,属于外国驻沪领事馆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上海市特种用房经理部代办租赁;属于外国、港澳地区企业驻沪代表机构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上海市房产交易所代办租赁。须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合法资格证明。
【左边法律右边分析】
成都租房备案网上办理程序:
1.申请人可通过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租赁版块中的签约备案进行注册,登录平台后即可操作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申请,通过产权证明编号和身份证明编号验证房屋权属信息后,录入租赁合同详细信息,并上传房屋租赁合同影印文件、权属证明影印文件、租赁双方身份证明影印文件。
2.申请人完成以上内容后,即可提交申请,各区(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及时予以受理,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完成后,系统将通过短信回复申请人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即已完成网上备案申请工作;如没有通过的,系统将短信告知原因,申请人可根据原因准备相关资料,再次提出申请。
3.通过审核的网上备案申请后,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打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的,可登陆平台自行打印或到各区(市)县租赁备案窗口打印。
【左边法律右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一)办理流程(即办)
第一步: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交各属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对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予以受理;对提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二步:经审核,符合《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的,签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符合规定的,退回相关材料,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二)备案所需资料
1.租赁双方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权属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或其它有效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拓展资料:
房屋租赁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该制度是房屋租赁左边法律右边关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有关该制度的具体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左边法律右边、法规中: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2条规定:“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近年来,房屋租赁日渐成为常见现象,但出租人将产权有争议的房屋出租,出租房屋成为社会问题多发地带,私下出租房屋逃避税收等现象也日益严重,为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杜绝非法交易和私下交易,我国实行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
参考资料:?成都成华区人民政府--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指南?百度百科--房屋租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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