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日期:202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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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北岸精英”计划引进港航服务业高层次人才专项工资待遇)
  [导读]:2021年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北岸精英”计划引进港航服务业高层次人才专项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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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岸精英”计划项目通过评审,分特别支持(A类)、重点支持(B类)、优先支持(C类)和一般支持(D类)4个等次,进行分类扶持。
(一)创业支持政策
1.创业启动资金资助。按投资强度和产业前景,符合人才项目落户、建设要求的,按A类、B类、C类、D类4个等次,分别给予创业人才项目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资助。对于已列入“北岸精英”计划的创业人才在初次评审所获等次扶持资金全部到位后的2年内,根据创业企业销售、税收等指标,发展成长较快的,可再次申报创业人才项目评审,按较高等次的评审结果兑现差额部分扶持资金。
对顶尖人才领衔的优秀创业项目,可给予最高1亿元的资助。
2.创业场地租用补助。创业人才创办企业需要租赁办公用房、厂房的,3年内按实际租赁情况给予全额场地租用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25万元。
3.投融资支持。利用市场化手段,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作用,在3年内通过政策性科技金融政银合作项目由相关担保公司给予最高1000万元贷款担保,协调各类基金给予最高1000万元投融资,按照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给予最高1000万元贷款的贴息补助。
(二)创新支持政策
创新人才在申报单位实际到岗后,按A类、B类、C类、D类4个等次,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资助。对于已列入“北岸精英”计划的创新人才在初次评审所获等次扶持资金全部到位后的2年内,科研项目有重大创新突破的,为单位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可再次申报创新人才项目评审,按较高等次的评审结果兑现差额部分扶持资金。
对顶尖人才领衔的优秀创新项目,可给予最高1亿元的资助。
(三)其他支持政策
1.人才租房购房补助。对引进的“北岸精英”计划人才,在江北行政区域内以家庭为单位首次购买在宁波唯一住房(含期房),按创业创新人才扶持等次,分别给予A类、B类、C类、D类项目人才一次性100万元、75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购房补助,或3年内给予每月最高4000元的租房补助。购房补助和租房补助不能重复享受。
2.大赛引才项目落户扶持。对在市级及以上创业创新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人才(项目),符合我区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政策相关要求且在获奖之后9个月内落户我区的,经认定,可视同为“北岸精英”计划D类扶持项目。
3.对我区企业与在甬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事业单位合作共同引进的人才,作为重点对象推荐“北岸精英”计划评选。
4.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经初审后可直接进入“北岸精英”计划答辩环节。
5.由特优人才领衔的创业项目,经审核后可直接认定为“北岸精英”计划人才,给予一次性项目启动经费100万元。
来源:易考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编辑:[Lisa]【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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