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日期: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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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表》)。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等进行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如不属于上述专业目录,可以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资格条件
引进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及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左边法律右边;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附件1)。“年龄条件”中“40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4月(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左边法律右边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引进人才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滁州先锋网、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滁州市科学技术局等官方网站及相关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线上引才公告。同时,在北京、上海、南京等高校资源丰富的城市,适时召开线下宣讲会。
(二)网上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至5月15日,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相关材料发至电子邮箱。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2年滁州市创新驱动发展研究院引进储备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电子版及扫描件各一份。
2.一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
以上材料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送,压缩包名称为“姓名+职位代码”。报名材料发送后,若未收到回复,须电话联系报名点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报名点工作时间咨询电话:0550-。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如报名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即取消其面试资格。根据报名情况,由市委组织部、市创研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综合考生岗位匹配、学历学位、任职经历、奖惩情况等,按面试人选与岗位数不少于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的,报请市人才储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面试名单或者核减岗位。初审工作完成后,将在滁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公布面试名单,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组织面试。面试前一天开展资格复审,面试对象报到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无法提供,由本人出具相关书面证明)。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面试期间免费为应聘者提供食宿,并按来滁单程交通票据的2倍补助往返交通费,补助不超过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飞机经济舱标准,每人合计最高不超过1500元。
(五)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对通过面试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等额递补,单个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且递补人员面试分数不得少于70分。递补体检期间,为递补人员提供免费食宿。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并在滁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经查不影响引进的人员,根据《滁州市创新驱动发展研究院人才储备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拟引进人员、培养企业和市创研院签订三方协议,纳入市创研院人才储备专项编制,列入财政全额拨款。拟引进人员未按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引进人才人选资格。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由市创研院、用人企业和引进人才签订三方协议,一般一聘三年,引进人才在用人企业工作年限原则上不低于两个聘期。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
引进人才待遇除档案工资以外,在企业聘用期间享受企业薪酬,同时享受《滁州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有关政策,给予3年(含试用期)每月3000元的生活补贴、1200元的租房补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市域内以本人或配偶名义首次购房的,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每年对引进人才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的,引进人才的各项保障由市创研院、用人企业按照三方协议约定承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人才人选资格。
五、其他事项
在引进实施过程中,市创研院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请各位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监督检查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引,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此次招聘由市人才储备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市人才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解释工作。
咨询电话:0550-
监督电话:0550-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报名期间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滁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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