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上海落户资讯 人气:0 日期: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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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及户政相关问题解答)
新生入户
1.武汉本地新生需要迁户口吗?
答:武汉市城区新生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武汉市远城区新生可以不迁户口。
2.如果武汉市远城区新生想把户口迁往学校需要哪些手续?
答:需凭本人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寸登记彩照两张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本需上交,当年12月底归还,由户政科开具《收条》,归还时需凭《收条》及身份证原件到户政科领取户口本。
3.武汉市以外新生怎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呢?
答:凭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寸登记彩照两张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要求以上三证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完全一致,《户口迁移证》按要求打印完整、清楚,《迁移证》上如有信息修改,需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4.新生入校在哪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在新生报到日,户政科工作人员会在报到现场接转户口,请注意“户口接转处”的标识。如果报到日未办理接转手续,请于当年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证件自行到保卫处户政科办理,联系电话:。
5.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应怎样标注呢?
答:迁往地址应为: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大学。
6.我是大二的学生,现在想将户口迁入学校,可以吗?
答:不可以。根据公安局有关文件,户口迁入手续只针对大一新生,且应在入校当年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对在校其余年级学生不予办理。
7.如果我的户口迁移证上信息错误,怎么办呢?
答:凭录取通知书、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及《户口迁移证》原件到当地派出所修改,信息修改区应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修改正确后于规定时间内交到保卫处户政科。
毕业生户口迁出
1.我是应届毕业生,户口在江汉大学,请问怎样将户口转出迁回原籍?
答:应届毕业生户口可迁回原籍。迁往外地的毕业生,凭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办理迁出手续,在学校保卫处户政科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凭该表及以上证件到江汉大学一号门对面市民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一个月内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等证件到迁往地派出所上户口;迁往武汉市内的毕业生,凭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到迁往地派出所上户口。
2.我是应届毕业生,想将户口托管到湖北省人才中心,请问需要哪些手续?
答:应届毕业生如果在武汉市就业(创业),并且需要将户口托管到湖北省人才中心的,应在毕业两年内凭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托管协议书》原件在学校保卫处户政科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将此表交到湖北省人才中心。
3.工作单位接收户口,我怎样办理迁移手续?
答:如果工作单位在武汉市的毕业生,凭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到学校保卫处户政科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将此表交予单位所在辖区派出所。如果工作单位在武汉市外的,凭《常住人口登记表》及以上证件到江汉大学一号门对面市民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到单位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4.我是往届毕业生,并且毕业已经超过两年,怎样将户口转出?
答:往届毕业生户口未迁出,属于滞留户口,学校所在辖区派出所不出具任何证明。毕业超过两年的,户口原则上迁回原籍,凭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原籍在武汉市外的凭《常住人口登记表》及以上证件到江汉大学一号门对面市民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到原籍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5.我是在校学生,户口在学校,现在想将户口迁出,能否办理?
答:对在读学生,除退学、转学和开除学籍等原因以外,不得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6.我是中途离校的,户口在学校,请问怎样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答:中途离校的学生,持《转学申请表》、《勒令退学开除学籍证明文件》、《江汉大学学生退学审批表》和《离校手续单》等办理离校手续后,凭离校手续及身份证原件到学校保卫处户政科办理户口迁回原籍手续。
7.我是江汉大学的毕业生,人在外地,可以找人帮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吗?
答: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原则上要求本人办理。如遇特殊情况需代办的,请代办人持该毕业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到户政科办理。
8.我是学校的学生集体户口,今年毕业,如果我直接到单位上班,不办理户口,是不是我的户口自动打回原籍?
答:不是,需要自己携带相关证件到保卫处户政窗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9.我刚毕业,并准备在武汉市就业(创业),户口如何在武汉落户?
答:对毕业两年内在武汉市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落户,可不受单位所在区域限制,在本人有房屋产权的居住地、单位集体户、亲朋好友家中或省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落户,均为本市常住户口,可以在市内正常迁移。
10.我是往届毕业生,暂时未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请问这种情况需要登记信息么?滞留期间能借用户口办理相关证明么?
答:确系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将户口滞留在学校的学生,不需要登记任何信息;滞留期间只能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公安机关原则上不予办理任何有关户口的事宜证明。
教职工入户迁移
1.我是江汉大学新进的员工,户口迁入手续该如何办理?
答:新进员工户口迁入分为调动和分配两种。调动需要准备《合同》、《调函》、《干部基本信息登记表》、《武汉市中心城区入户通知单》、《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以及社保信息等相关资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而分配则需要凭《毕业证》、《报到证》、《协议书》、《合同》以及《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我是香港中文大学毕业的学生,现分配到江汉大学任教,户口迁入手续应该如何办理?
答:凭《毕业证》或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证明,《报到证》,《合同》,《协议书》以及《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等有效证件即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我是江汉大学教师,户口已迁入江汉大学集体户口,请问身份证件该如何办理?
答:户口已迁入到江汉大学集体户口的教职工可直接凭工作证到市民服务中心办理。
其他户政相关问题
1.我是外地人,现在想把户口迁入武汉市区,请问该如何办理?
答:这种情况有两种途径可以获得武汉户口:一是投靠入户,二是购房入户。
根据相关规定,中心城区夫妻投靠入户的申报条件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十年以上”。另外,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2008年10月31日以前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或购房金额达30万元以上,2008年11月1日以后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
2.我是在校学生,户口未迁入江大,现准备在武汉市报名考取驾照,需要办理居住证,请问怎样办理相关手续?
答:户口未迁入我校辖区派出所的在读学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和一张证件照片到湖滨派出所办理。
按照《武汉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凡年满16周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因务工、经商、就学等拟在本市居住30日以上的,应当申请办理居住证。户口未迁入武汉市的,可在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3.我户口已迁入学校,身份证丢失,我需要回原籍办理吗?
答:不需要。在校学生凭学生证原件到一号门市民服务中心办理。另外,户口已迁入学校的学生可凭学生证原件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并且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学校保卫处户政窗口领取身份证。
4.我户口未迁入学校,身份证丢失,请问该如何办理?
答: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学生,身份证遗失需要回原籍办理。
5.我的身份证丢失后被人捡到冒用,我自己是否需要承担左边法律右边责任?用不用“挂失”和登报声明?
答:公安部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左边法律右边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公民身份证丢失后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指出:冒用他人居明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保卫处户政科
二?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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